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ZT2026-GZ-F001
项目名称: 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
预算金额: 788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78800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一 | GZZT2026-GZ-F001品目一 | 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品目一 | 1 | 项 | 475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二 | GZZT2026-GZ-F001品目二 | 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品目二 | 1 | 项 | 313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本项目分2个品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或全部品目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中标2个品目。开、评标时根据品目一至品目二的顺序依次开启。如同时参与2个品目投标,投标人仅需制作并提交一套(一正四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开标一览明细表、投标保证金等,以及其它涉及各品目需区分的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分品目提供。 |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若在服务期1年内实际产生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则合同服务期提前结束。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结束合同或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造成其中一个品目的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无法履行的,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由另一品目中标供应商履行该品目的未履行部分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每天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gzzt666@163.com
工本费: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档U盘一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拷贝)。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品目二: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户名: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账号:797900914200066),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冈路12号华城名苑1号楼3楼
联系方式:钟乐轩、15779017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
联系方式:17746671577
邮箱:gzzt66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雪梅、吴荣清
电话:1774667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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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ZT2026-GZ-F001
项目名称: 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
预算金额: 788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78800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一 | GZZT2026-GZ-F001品目一 | 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品目一 | 1 | 项 | 475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二 | GZZT2026-GZ-F001品目二 | 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品目二 | 1 | 项 | 313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本项目分2个品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或全部品目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中标2个品目。开、评标时根据品目一至品目二的顺序依次开启。如同时参与2个品目投标,投标人仅需制作并提交一套(一正四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开标一览明细表、投标保证金等,以及其它涉及各品目需区分的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分品目提供。 |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若在服务期1年内实际产生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则合同服务期提前结束。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结束合同或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造成其中一个品目的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无法履行的,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由另一品目中标供应商履行该品目的未履行部分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每天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gzzt666@163.com
工本费: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 年 2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档U盘一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拷贝)。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品目二: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户名: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账号:797900914200066),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民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冈路12号华城名苑1号楼3楼
联系方式:钟乐轩、15779017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紫金广场17楼1705
联系方式:17746671577
邮箱:gzzt66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雪梅、吴荣清
电话:17746671577